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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长春市专家工作站(农业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8 12:43 来源: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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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科发〔2025〕45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科规〔2025〕4号)有关规定,为强化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长春市专家工作站(农业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度第二批长春市专家工作站(农业领域)结题验收项目。(附件1)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程序
  1.填报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验收材料清单》(附件2)逐项准备相关材料,电子版送至指定发邮箱(合订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时间2025年9月28日—10月10日。
  2.属地推荐。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照任务书审查项目执行情况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并在纸质材料中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576-2室。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3.会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验收汇报PPT模板(附件3)准备答辩,PPT电子版于2025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市科技局受理和审查相关验收材料,组织专家开展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会议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材料,确保内容详实、准确,此次上报的验收材料做为会议验收的重要依据;
  2.结题验收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验收。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中止或撤项),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2025年10月10日前,不能提交验收材料的或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依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履行中止或撤项程序;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一并做好接受财务审计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业务咨询
  长春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沈相东  王  宁
  联系电话:88777271
  邮    箱:cckjjnsc@163.com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3.验收汇报PPT模板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8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沈相东,复审:吴春龙,终审:李长翠

 

附件: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名单.doc
附件2.项目验收材料清单.doc
附件3:验收汇报PPT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