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佐证材料于2025年6月24日17时前送至长春市科学技术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576-1室)。
联系人:张超凡
联系电话:88777285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0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张超凡,复审:刘永学,终审:王立章
附件1:
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吉林省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0日至6月25日
二、申报类型
企业依据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自主选择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其中一种予以申报。
三、申报条件
见附件2:《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
四、申报材料
见附件3:《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书》
五、有关要求
1.企业需提供经属地(市州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同意推荐的《申报书》和相应的佐证材料扫描件,不需要提供纸件。
2.各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后,填写《推荐汇总表》,以光盘形式于6月27日前统一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科技厅439室。
六、联系人
李 程 联系电话:043188975516
鲁俊峰 联系电话:043188972689
附件2: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3: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书
附件4: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