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材料要求
本次备案工作只受理非涉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严禁出现“X密”“内部”“不予公开”等字样。
(一)申报单位需于2月21日16时前向市科技局报送《吉林省XXX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备案申报书》(附件3)、《吉林省XXX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建设方案》(附件4)和备案佐证材料(附件5),并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纸件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右侧骑缝处加盖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以Word版发送至邮箱。
三、联系方式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计明彤:0431-88777263
电子邮箱:qyc88777263@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591-2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3.吉林省XXX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备案申报书
4.吉林省XXX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建设方案模板
5.备案佐证材料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0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计明彤,复审:张国忠,终审:于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