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安排,市科学技术局起草了《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8474306@qq.com
2、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431-88777263
4、传真:0431-88777253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附件1:《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