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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4-07-02 08:34 来源: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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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科发农〔2022〕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明确“十四五”时期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县域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科技部编制了《“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 技 部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打造县域发展新引擎、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以创新支撑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明确“十四五”时期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的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也在县域。县域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阵地。
  (一)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必须增强县域创新能力。
  “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创新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县域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特别是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建设扎实推进,成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标杆。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县域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已经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县域发展正处于提速换挡、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但创新资源集聚能力不足、承载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场景及业态缺乏等问题依然存在。
  我国迈向创新型国家前列,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必须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督促指导县域把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作为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核心因素,发挥科技创新对民生福祉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推动县域坚定走以企业创新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释放县域创新动能。
  “十三五”以来,全国科技系统深入开展科技扶贫,创新部际协调、东西协作、部省市县“四级联动”三项机制,运用科技手段构建精准扶贫新模式,为贫困地区培育科技产业、培养科技人才,科技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累计在贫困地区投入资金200多亿元,实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3.76万项,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
  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创新驱动乡村振兴中还存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水平不高、科技支撑乡村产业力度不够、乡村产业产品附加值普遍偏低等问题。
  县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乡村振兴的过程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必须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大在农业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科技供给,强化现代技术手段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农民收入、实实在在的产业贡献和实实在在的社会财富。
  (三)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必须提升县域创新成效。
  县域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枢纽,也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十三五”以来,我国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强化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加强分类指导,因时因地制宜,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让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在县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在全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整体提升的同时,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突出,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流动依然不畅。
  越是欠发达地区,越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县域现代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直接决定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整体进程。必须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在县域推广应用,促进城乡在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供需精准对接,带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为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科技支撑。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创新型乡镇和科技示范村,开展县(市)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等为重要抓手,健全创新体系,汇聚创新资源,增强创新活力,推动创新创业,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人才为先。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把人才作为支撑县域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实施柔性引进等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制度环境。
  问题导向。围绕县域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和人才两大短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产业支撑。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地方主体,加强分类指导、点面结合,结合县域资源禀赋、产业特征、主体功能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发达地区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更多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在欠发达地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更多解决发展“不充分”问题。
  三、发展目标
  开启迈向创新型国家前列新征程,全力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跨上新台阶,到2025年在县域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长,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本土人才等队伍不断壮大,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受益面更加广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创业平台更加完善,在全国建设100个左右创新型县(市),布局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凸显,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稳步增长。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科技支撑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增长10%以上,建成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持续加强,实现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全覆盖。
  科技赋能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步。教育文化、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科技惠民项目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增进民生福祉成效显著。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力争提高到15%。
  四、重点任务
  (一)科技创新促进县域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与新兴产业。科技支撑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形成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新格局。聚焦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产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符合县域特点的新兴产业集群。加大生产性服务业的科技支撑力度,打造新型产业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清洁、高效、低碳能源体系,发挥科技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化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形成绿色经济增长新引擎,推动产业低碳化、绿色化发展。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县域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系统部署种业、耕地保护、主要经济作物、乡村特色产业等农业农村现代化技术创新任务,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推广。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通过高新技术引领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覆盖面,延展农产品物流产业链与供应链,促进农户与市场有效衔接。强化数字赋能,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县域各级财政资金与政策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激励政策,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使用。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推动传统优势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创新联合体。

 

  专栏1 科技创新促进县域产业转型升级
  1.科技支撑特色产业竞争力提升。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特征,加大科技对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度,提升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品”,培育一批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链领军企业和优势企业,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2.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加强县域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培育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远程诊断与运维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制造新模式,推动实现研发、生产、供应、销售、服务等全链条贯通的全面智能化。
  3.强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以农业为基础推动并打造“农业+”新业态。

 

  (二)加快科技人才向县域集聚。
  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突出为民目标、科技属性、特派特色,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继续选派一批科技人才服务县域基层。创新选派模式,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坚持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选派与基层需求有机结合,拓宽来源渠道,做好精准对接。用好利益共同体模式,完善优化科技特派员扶持激励政策,组织科技特派员知识技能培训,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创新实体。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估,将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作为其本人评先评优、晋升晋级的重要参考。
  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完善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县域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在县域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推广“科技镇长团”“博士服务团”等模式,提升县域创新管理服务能力。支持县域柔性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发挥企业家在县域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增强企业家创新活力、创业动力。
  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才,加强对农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技能培训和实践训练,提升农民职业技能。鼓励农业企业依托科技、信息、品牌、资金等优势,带动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围绕县域科技创新需求培养人才。
  专栏2 加快科技人才向县域集聚
  1.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服务县域基层,推动“土专家”“田秀才”“致富能手”等乡土科技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激励政策,强化制度创新,充分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建设国家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2.加强“三区”科技人才服务。每年继续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县选派科技人才20000名,精准输送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紧缺人才,面向返乡农民工、本土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乡土人才等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2500人。
  3.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根据县域实际,制定相关激励措施,支持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精英人才落户县域创新创业,开展成果应用转化和传帮带工作。采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灵活合作等方式,加强农业农村创新人才和科技推广人才培养。
  (三)创新驱动县域社会事业发展。
  服务公共事业发展。围绕重大疾病、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人口健康重大科技问题,推动疾病防治技术在县域普及。加快物联网、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县域生产生活全面深度融合,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等,促进城市与县、乡、村三级医疗资源信息共享。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服务向县域延伸。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在县域推广应用绿色技术成果,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推广和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建设美丽乡村。促进清洁能源、绿色建材、综合节能等技术在县域应用,推动减污与降碳协同增效。加大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提升县域生态环境管理效能。
  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加强县域科技创新(操作)室、科普活动站(室、中心)、科技图书室等基层科普基地建设,提升使用效能。推进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中小学科普实验室等建设,提升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建立科技下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级学会、企业科协和科技社团的纽带作用,扶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分校),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就业创业、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技术的创新应用,推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县域政务管理信息化综合平台科技水平,拓展社会治理场景应用。
  专栏3 创新驱动县域社会事业发展
  1.强化科技为民惠民。鼓励有条件的县域构建集管理、资源和服务于一体的“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平台,缓解教育和医疗城乡资源分布不均、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面向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典型应用示范,加强数字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
  2.科技助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农村厕所改造升级支持力度,研发寒旱地区免水冲、微水冲等厕所改造关键技术,开发轻简化、无害化卫厕改造及粪污处理装备与产品。针对农村畜禽粪污、秸秆污染严重,生活废弃物集中处理难等问题,开展农村固体有机废弃物智能复配和协同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与智能化装备研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提升县域群众科学素质。把县域科学普及摆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县域依托科技活动周、全民科普日、科技列车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宣传科学知识,加快提升县域群众科学素质,服务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四)科技支撑欠发达地区县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瞄准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结合新兴技术应用,攻克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瓶颈,集成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推动优良品种、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模式在乡村应用。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建立农业农村科技成果定期征集发布机制,征集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乡村绿色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加强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加大对乡村产业培育和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力度,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志智”双扶,提升脱贫县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能力,夯实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建立健全科技帮扶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一体谋划、协同推进。精准对接脱贫县发展科技需求,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农技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服务。鼓励在脱贫县建立科技小院、专家大院、农科驿站等科技示范和成果转化基地,推动科技成果向脱贫地区转移转化。
  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面向西部10省(区、市)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由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照“一县一团”方式选派科技特派团,重点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集中攻关、本土人才培养帮带、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等工作,做实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平台园区、科普宣传“五个全覆盖”,推动重点帮扶县产业振兴。
  完善东西部科技合作与对口支援机制。强化新时期东西部科技合作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扎实推进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科技援青、科技入滇、科技支宁、科技兴蒙等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共建与合作。聚焦西部县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重大科技需求,进一步拓展帮扶领域,优化帮扶方式,选择东部优势创新资源开展跨区域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推动对口地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帮扶实效。
  专栏4 科技支撑县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开展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面向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特色粮油、食用菌、中药材、茶叶、特色果蔬、特色畜禽等产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大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加强成果的集成熟化、示范推广和转化应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2.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瞄准农业农村产业中的重点问题,深入挖掘园区和县域实际需求,加快创新成果在园区和县域转化应用,构建典型应用场景,探索“科技有效供给、成果转化服务、园区提质增效、人才进乡入村”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3.推进科技精准帮扶结对。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与脱贫地区精准对接。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发挥人才、成果、平台、信息等资源优势,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推进产业梯度转移。
  (五)科技引领发达地区县域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依靠科技创新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创新在县域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通过科技创新助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强化“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部署、“研发—推广—金融”一体化支持,提高科技供给质量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通过典型引路、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支持发达地区率先探索创新驱动共同富裕、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支撑县域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民生福祉改善,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加强创新型县(市)建设。统筹东中西部区域布局,因地制宜推进不同类型创新型县(市)建设,打造一批创新驱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标杆。整合部省市县资源协同建设创新型县(市),完善遴选、创建、监测、评价机制,打造一批产业科技化、人才专业化、生态绿色化的县域典型。推广技术创新专业镇等经验,打造一批产业定位准确、创新特色明显、体制机制灵活、环境美丽和谐、百姓宜居宜业的创新型乡镇。支持建设一批科技示范村,打造各具特色、典型带动的乡村振兴样板。
  构建“小场景大创新”的县域创新生态环境。鼓励各县(市)制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细化重点项目清单,构建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更加完备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鼓励县域建设科技创新项目库、人才库、成果库,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创业项目、专业人才、适宜技术与县域发展实际需求精准对接。
  专栏5 科技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
  1.打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标杆。坚持典型引路,围绕创新型县(市)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等主题,遴选一批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2.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以浙江为示范点,强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全域创新区域协同,助力浙江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动力基础,基本形成以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和科技园区为重要引擎的全域创新体系,为全国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共同富裕的示范。支持新昌县、安吉县等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建设。
  (六)强化县域创新基础条件支撑。
  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县域创新创业平台优化整合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加大对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园区建设的支持。鼓励全国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平台深入县域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转化推广,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向县域开放。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县域依托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
  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县域作为统筹农业科技服务的基本单元,创新农业科技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推进资源与服务的共享共用。推动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科技服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壮大市场化社会服务力量,强化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等的科技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加大金融对县域创新的支持力度。健全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县域创新,助力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加大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模式,为企业技术创新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专栏6 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1.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域按照“一区一主题”原则高标准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充分发挥园区在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职业农民培训以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的作用,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园区升级为省级园区或国家级园区。
  2.建设星创天地。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载体,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加快农村创新创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创新摆在县域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位置。强化部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创新,共同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县域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提升规划实施成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支持,通过建设创新型县(市),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向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等举措,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县域科技创新。
  (三)营造良好氛围。
  总结宣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推广一批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宣传一批优秀案例,激励一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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