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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时间:2025-02-19 15:25 来源: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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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新要求、落实新任务,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充分借鉴成都、合肥等城市好的做法,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若干政策》共7部分、22条内容。第一部分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重点是集聚资源支持“双城”建设,打造重大创新平台,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第二部分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点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第三部分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这部分新政策很多,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实施“先投后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争取把高校院所好的项目都留在长春转化。第四部分为实施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计划,要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度培育体系,鼓励高校院所、企业与县(市)区、开发区共建科技产业园。第五部分为不断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强化国有基金科技投资功能,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投本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第六部分为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与我市人才政策相呼应,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围绕重点产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第七部分为强化创新支撑保障。
  为抓好《若干政策》落实,我们制定了《〈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9部分、43 条内容,包括总则、加快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实施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计划、不断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强化创新支撑保障、附则,进一步细化了申报单位和条件、申报材料、实施流程、执行部门等内容。实行“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一体化推进,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赵红研,复审:朴兵,终审:王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