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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22 10:31 来源: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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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紧紧围绕我市养老服务的现实需要,针对当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服务对象及保障措施等,明确了促进养老服务增加供给、提质增效的方法路径,保障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条例》明确居家社区养老的定义、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职责,鼓励多元化主体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求对小区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敬老餐厅等服务设施。加强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衔接、融合,鼓励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家政等行业融合发展,依托气候、森林、温泉等资源,开展旅游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等特色康养服务。

 

附件:

养老服务——《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发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