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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科技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12-14 13:24 来源: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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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东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根基在实体经济,关键在科技创新,方向是产业升级...积极培育产业园区,加强对口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以及《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规定要建设科技产业园,科技产业园是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集聚各类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培育科技企业的重要抓手,对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推动科技与产业的融合、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二、制定的依据
  1.《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2.《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
  3.《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4.《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级领导包保科技产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23〕31号)
  5.《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
  6.《淄博高新区专业园区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7.《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一是提出了长春市科技产业园的概念;二是明晰了科技产业园发展建设原则。
  第二章 分类与认定。一是对科技产业园的进行了分类,包括研发转化型、产业创新型;二是明确了科技产业园认定条件,科技产业园要满足以下条件:建设主体明确、创新资源优质、运营管理高效、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支持保障有力。
  第三章 认定程序。一是明确了科技产业园认定程序,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确定市、区、高校院所共建科技产业园名单,并向市政府报备;二是规定了科技产业园申报材料,包括科技产业园建设申报表、建设方案、高校院所或院士团队与属地政府(管委会)共建协议及其他材料等。
  第四章 各方职责。一是明确了市级科技产业园工作推进专班、专班办公室的职责;二是明确了属地政府(管委会)的职责;三是明确了高校院所的职责。
  第五章 支持措施。明确了科技产业园支持政策。
  第六章 管理考核。一是明确了科技产业园实行定期报送机制,每季度项市科技局报送园区建设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园区重大活动、重大项目进展、企业重要科技成果等;每年2月底前向市科技局报送上年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情况等。二是明确了科技产业园须向市科技局报送的重大事项变更事项内容,包括运营管理单位、场地面积、业务方向等。三是明确了园区年度考核机制,市科技局联合属地政府(管委会)共同对科技产业园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科技产业园下一年度资金支持额度。
  第七章  附则。一是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二是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四、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的采纳情况
  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在长高校院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等部门的意见,履行了风险评估等程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15个工作日,并经局党组讨论,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采纳7条。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