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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时间:2022-09-08 17:14 来源:办公室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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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长春市科技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市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按照《长春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工作制度》关于信息审核的要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二)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2022年底前,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科技局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法规处牵头,办公室配合)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二、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资配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建立健全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划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五)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在市科技局网站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公开。政策出台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各相关处室牵头,办公室配合)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含金量”
  (六)畅通互动渠道。整合网上政民互动方式,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开放局长信箱功能。健全完善门户网站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七)建立联络协作和监管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的联络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加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专项自查。(办公室)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基础保障
  (八)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
  (九)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
  (十)加强考评督查。办公室对政务公开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并督导落实,加大政务公开发布情况通报力度。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