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4-29 15:24 来源:办公室 索取号:
【字体: 打印
王宇辉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长春科教资源优势,创新引领长春振兴发展》的建议(第1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长春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给予的关注和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是第一动力。近年来,长春市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尤其是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长春科教资源优势,为全面推进长春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基础。
  一、关于瞄准项目,确定科教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转化重点的建议
  市科技局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班,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扫街”行动,上门开展科技政策宣讲,遴选适合本地转化项目,成功将原计划转化到浙江湖州的吉林大学“自动轮智行底盘项目”等优质项目留在长春。围绕全市特色产业与资源的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各类对接活动,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科技投入,针对龙头企业出现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出台相应专项政策给予支持,如一汽自主创新重大专项、中车长客重大科技专项、小卫星专项等,支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针对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通过揭榜挂帅方式解决技术上难题,补足制约产业链发展的技术短板,提供难题攻关。组建未来科技创新集团,设立未来种子基金,总规模10亿元,容错率50%,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投本地,切实发挥“店小二”精神,助力企业稳定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高校院所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出台支持政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切实推动项目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提高科技攻关和源头创新水平。
  二、关于完善机制,构建科教优势向现实生产力优势转化的体制基础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到高校、院所、企业调研,率团赴安徽等地学习考察,明确提出要努力把创新“最大变量”转化为发展“最大增量”,以创新引领长春振兴突破。去年8月15日,召开“政产学研协同 地校院企携手 创新引领长春振兴突破发展大会”,成立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战略合作委员会,建立厅市会商机制,与重点高校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出台支持科技创新和汽车、光电、医药等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努力汇聚科教资源优势,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唱主角。“长春市政产学研协同、地校院企携手促成果转化”作为长春2个改革案例之一,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发挥大企大校大所在创新活动中的积极性,构建“政产学研”多元协同创新体系,更大力度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立体式融合式创新网络。
  三、关于聚焦人才,厚植科教优势向生产力优势转化的中间力量的建议
  始终全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培育青年人才队伍,设立杰青、优青等科技人才项目50项,建设专家工作站,实施成果转化“双融”工程,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创专员”,面向企业选聘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院所兼职担任“产业教授”,探索校企联合用才新机制,大力招引人才,鼓励科技创新人才带项目来长投资,营造良好引才留才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创新人才培养,拓宽科技创新型人才引进渠道,力争培育和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前沿事业的高水平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等各类人才。
  四、关于搞好服务,营造科教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服务平台的建议
  长春理工大学和净月高新区共建的“长春芯光产业园”培育和孵化企业31家,企业年产值达7000万元,成为吉林省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以及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吉林大学依托学校的科研优势和地方的政策支持,发挥院士、领军人才的学术影响力,推动在“吉虹医疗科技健康产业园”“吉兴产业园”形成“政、产、学、研、用”等多方面融合发展的大集成、大联盟,同时加快推进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以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为核心、学校周边双创孵化载体为辐射的创新创业新高地,打造长春市和吉林大学的科技创新港。
  下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制度,建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引导科技人员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开展科研开发。
  五、在融通创新主体,构建创新联合体方面
  长春市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校院所首批共建的8个科技产业园,正式投入运营4家,已入园企业87家,转化科技成果183项,集聚科研人员1000余人。部分在长高校院所也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绩效的重要指标,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构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再次感谢您为长春科技创新发展建言献策,真诚邀请您始终关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为今后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