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长春市委员会:
贵党派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建议》的提案(第0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党派对长春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给予的关注和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的重要贡献。贵党派在提案中表达出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心情和对长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热切希望,将鼓舞和鞭策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集成全社会的力量,发挥科技在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创新是第一动力。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创新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部署,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长春市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矢志科技自立自强,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为长春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科技支撑。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营造有利于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于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至关重要。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27号)、《关于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等,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积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做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企业要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长春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政策辅导、资金引导等措施,支持企业自主开发、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高企数量大幅度增长。2020年,全市高企总数达到2013户,占全省81%,较2015年增长8.3倍,提前两年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金赛药业、长光卫星、希达电子等一大批科技企业成为国内同行业排头兵,科技局长期支持的吉林奥来德实现了我省科创板上市“零的突破”。
三是搭建地院(校、所)合作平台,发挥高校院所创新源的作用。高校院所是科技成果产生的重要源泉,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春市是国内知名的科技文化城。我们组织实施了地院(校、所)计划,支持驻长重点高校院所联合本地企业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真正围绕企业技术需求来研究。组织科技企业与中科院系统研究所交流对接,引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帮助本地科技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达成合作项目近600项。鼓励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以股权投入和技术转让方式实施转化,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产品设计、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对接会,由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由高校院所提供科技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产学研合作活力。着力破解制约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大企大所大校”合作,举办长春市政府、吉林大学、一汽集团、华为公司座谈会,签署合作协议。围绕汽车、装备制造、光电信息、新材料、医药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破解制约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国内首台商用12英寸全自动晶圆探针台、世界最大口径碳化硅单体反射镜在我市研制成功,“宽温区高功率动力电池开发”“高密度LED高清晰显示关键技术研制”“面向汽车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启动实施。制定印发了《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备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5家。高标准建设长春市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汇集了科技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小贷、科技担保、产业基金、科技支行、互联网普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等投融资资源,7年间为近3000户科技企业开展金融服务,投融资额超过200亿,没有发生一笔代偿。
尽管长春市在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四个面向”的总体部署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等等。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我们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创新治理完备有效、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要素配置高效、创新平台支撑有力,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显著支撑作用的城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设立应用基础研究专项。支持长春市域内高校院所围绕全市科技和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前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科学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二是支持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支持本地企业结合自身技术需求,吸纳域内外(优先支持域内及天津市、杭州市)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最新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发展新产业的项目。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
三是支持优秀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我市域内科技型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近5年来实施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优秀科技成果。
四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2021年争取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00户。
五是推进《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针对当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服务生态不完善、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研究从法律层面破解难题。该《条例》已被市人大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
六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新型项目组织方式,提高科研攻关效率、扩展资源协同范围、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支撑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是推进技术转移转化。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后补助计划,按技术转移机构开展代办登记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额的万分之一给予补助,引导社会机构参与技术转移工作。
再次对贵党派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贵党派经常对长春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出意见与建议,以利于我们不断的改进工作,提高长春市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