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6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提案9件,截止目前,全部建议提案已办复完毕。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占50%,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占44%,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研究解决的占6%(此项建议案需市政府统筹解决)。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市科技局非常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三级责任制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各业务处长为组员,各业务处明确具体承办人的三级办理责任制。在收到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流程、完成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局分管领导带领承办处室组织调查研究,调度办理进度,把关答复意见。
(二)规范流程。根据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议提案办理流程,即事先沟通联系、搞好工作调研、起草答复意见、局领导审定把关、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形成答复文件的工作流程。依据《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评细则(试行)》,制定下发《市科技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评评分表》。统一规范建议提案答复和征询表格式,要求各处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格式办理建议提案。
(三)全面落实。由于疫情原因,给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我局积极克服不利因素,主动作为。承办处室受领任务后,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建议提案,扎实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形成高标准答复意见。今年,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均提前1个月办结,代表委员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时间快、沟通联系勤、答复内容实、工作标准高、具体措施细。
二、取得成效
今年我局承办的16件建议提案中,有5件转化为部门常态化工作,有5件建议提案与全市“四大板块”建设密切相关。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认真吸纳代表委员建议上,放在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发展上。针对市政协第371号《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建议》的提案,我们将总结和推广长春市科技金融中心建设经验,引导和扶持区域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针对市人大第127号《支持培育独角兽及潜在独角兽企业的提案》的建议,梳理了独角兽企业的行业特点和我市现状,形成建立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工作思路。针对市人大第170号《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组织建设》的建议,下步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和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针对市政协第59号《关于“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分析和建议》的提案,我们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我市产学研协同创新形势,将持续强化创新主体培育,解决创新需求质量问题;注重引导高校院所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解决创新供给与需求融通发展问题;努力营造产学研协同创新生态。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在建议提案办理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代表委员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存在落实建议提案的创新举措不够多,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力度不够强,代表委员面复率不够高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根据疫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科技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二是充分吸纳借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结合“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借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研究新的综合性科技创新政策,着力促进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
三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和指导。代表委员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抓好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