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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5-21 10:18 来源:科技局办公室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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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景泉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企业创办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议》(第1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同您的想法和建议,认为培育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对支撑和引领全市科技进步、高端人才培育、产业升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在我市创新链条中,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还缺少到高校院所购买科研成果、把技术产品化、转让或许可给企业基本上就能生产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型中小企业,这是创新链条中较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另一方面,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加快增长,2019年底已实现了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到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000户”的目标任务,对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仪器的需求逐步增加。
  2020年初以来,市科技局围绕新型研发机构主要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按照市委“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要求,市科技局到天津、杭州、广州、成都等城市学习借鉴培育经验,与西湖大学、北航创新研究院、新南方集团进行沟通对接;二是制定形成《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拟对绩效考核良好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对经过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人才引进、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与高校院所、企业同等待遇,但对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不具体,还需修改。
  下步着力推进两项工作:一是今年下半年按照省科技厅将要发布的申报指南做好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工作;二是修改完善《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抓紧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尽快推进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