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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6-18 15:49 来源:政策法规处 索取号:E01720181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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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柏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和高校新型合作模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企业创新能力相对较低、科技力量相对分散、资源配置不合理、创新能力和水平尚待提高是科技创新目前面临的普遍情况。作为协同创新环境中的重要主体,政府对协同创新平台的构建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必须完善相应的发展政策,并提高资金支持力度,促进产学研创新平台的建设。2014年,长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长发[2014]22号),将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作为重点改革任务,提出“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完善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高校及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政府‘四位一体’的创新驱动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明确要求。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财政投入2700万元,在风险承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引导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研究机构)三个基本主体,将自己的的优势资源和能力投入其中,共同进行协同创新活动。

二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主体,在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长春市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予以全方位支持。一是大力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强化企业协同创新主体作用;二是实施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专项计划,落实科技创新项目贷款贴息、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科技企业新三板挂牌后补助和科技企业投资保障等政策。三是投资设立1亿元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性资金,重点支持长春市域内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四是设立长春市科技金融有偿专项资金,面向全市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低息贷款,实现见保即贷,满足了1000万元以下科技企业创新融资需求。

三是充分发挥高校的作用。高校拥有大量的高素质人才,是一个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地方,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提供了技术支撑。《长春市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推进驻长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流动使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强化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支撑作用。一是实施地院合作专项,支持大学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技术需求相结合,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2017年共立项34项,支持资金1020万元。2018年继续给予专项支持;二是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支持驻长高校院所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供第三方使用单位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依据提供设备数量和服务情况给予3、6、9万元的奖励补助。

四是建设“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云平台,促进创新信息联通。科技创新中信息不对称、互动不通畅、资源不共享等问题,导致形成了创新孤岛。通过建设长春市“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云平台,链接引进域内外创新资源,构建起各类创新主体互动对接的信息纽带。与驻长高校院所和本地企业合作,集聚了1487户科技企业、4155名科技专家、695项科技成果、1849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信息,促进科技创新资源与企业创新需求互动对接。与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有限公司合作,汇聚全球103个国家的专利信息1.07亿条,科技文献数据6.8亿条。与中国技术交易所合作,汇聚了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万余项,国内科技成果转化需求10万余项、科技专家9000余名、科技研发机构400余家、科技服务机构300余家。平台利用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聚集优质资源,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环节,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推进技术转移要素市场网络化、信息化、规模化。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