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众创空间发展的建议》提案,市科技局经过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长春市众创空间发展现状
自国家和省先后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来,长春市科技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长春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并于2015 年7 月开展了“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2016年、2017年,我局两次实施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目前已建成众创空间50多个,总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10个,省级5个,市级6个,县区级34个。聚集创业项目843个、在孵企业1184户,吸纳就业25366人。在这些众创空间中,建设主体既有区、县(市)政府,也有园区、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如长春青年创业工场、万众创业工场、云聚会众创空间等为政府主导建设;吉林省中科创客营、长光卫星众创空间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导创办;医创空间、玖壹咖啡、布兰迪亚等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建设。经过几年的运营,形成了不同的运营模式。
长春首家民间资本运营的摆渡创新工场,是长春市推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首家众创空间。包含人才孵化、项目孵化、企业孵化等三种孵化方式,创客空间、创投咖啡、创业传媒、培训基地、创业企业孵化等五个开放孵化空间,提供项目猎头、创投路演、创客沙龙、创业文化传播、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开放性公共服务平台等六大服务,综合体现了新型孵化器的投资促进、创客孵化、培训辅导和专业服务特征。该孵化器资本集聚效应较强,其中摆渡投资项目11个,投入6200万元,其他投资机构投资项目8个,投入3700万元。
由长春光机所设立的旨在为广大创客和投资人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技术指导、创业辅导、科研条件、创业资金等要素的高科技创业服务平台——长光T2T创业工作室为专业化众创空间。其充分利用长光所的资源、资金和人才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采取“培育-孵化-加速”全链条服务(孵化器、上市公司、合作基金、多家企业)的发展模式,打通了成果转化第一公里。
由高校创办的长春职业技术学校众创空间,针对大学生创业者还在校学习或者刚刚走出校门,渠道对接和资源延伸能力都非常有限,亟需将政府的扶持政策整齐划一,快捷落地。高校众创空间打通了一条政策绿色通道。空间开辟专门场地用于设立“政府流动服务站”,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协调解决创新创业难题,实现政府职能的“最后一公里”延伸。在高校众创空间中,大学生既能得到硬件、场地、设备的供给使用,也能找到相匹配的软件资源和氛围环境,包括融资帮扶、教育培训、实践指导、资源对接等多类整合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春众创空间虽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激发了全市的创新创业氛围,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是,长春众创空间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模式单一,运作机制市场化程度低,创新资源集聚功能发挥有限,对转型升级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缺乏。
一是盈利模式不清晰。众创空间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工位租金、创新创业和配套服务费、股权投资等。工位租金收入相对较低,且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一般处于创业前期,容易出现资金问题,难以为众创空间提供稳定可观的租金收入;创新创业和配套服务费用收入与众创空间掌握的创业资源质量和活动组织水平密切相关,大多不具备持续收取服务费用的能力;股权投资变现难度大、回款周期长,难以成为众创空间的稳定收入来源。因此多数众创空间盈利模式单一,处于入不敷出阶段,在政策扶持期勉强维持生存,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是产业结合不紧密。建设众创空间的最终目标在于培育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其发展模式和定位应充分结合产业基础及要素禀赋,特别是产业布局与规划。多数众创空间建设时注重运营模式的选择而忽略产业领域的选择,导致不能契合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加剧了同质化竞争。目前,众创空间主要聚焦互联网、教育、医疗、智能硬件、文化创意等轻资产领域,与长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深度不够,缺乏面向主导产业垂直化细分领域的专业众创空间,总体上对我市优势产业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三是众创空间科技含量不高。多数众创空间专业化能力不足,没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主要提供工位、网络、会议室,缺少公共实验室、科研设备,导致入驻项目以电商服务型项目为主,呈现出简单集中而非思维聚合的特点,难以提升创业团队的创新裂变能力,无法吸引从事高成长性研发的团队入驻,科技人员、科技企业比重偏低。
四是人才缺乏,管理落后。众创空间常常在基础服务、常规服务上牵扯精力,难以在专业领域中更精深。创新创业生态圈中欠缺优秀的导师体制,教育制度单一,缺乏创新性。多数众创空间在产业化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咨询很少,无法满足创客对自己企业进行有效管理的咨询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客创业的进度和成功的概率。
五是政策支持不够精准。长春市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大大多是普惠性的,重点不突出,力度不够大,特别是对于发展特色化、差异化众创空间,支持力度还不够大,引导作用还不明显,政策供给精准度还不高。
六是优势特色不明显。众创空间的核心在于提供全要素、专业化的创业服务,打造开放式的创业生态系统。目前,众创空间虽然增长很快,但水平参差不齐,发展模式雷同。产业服务型众创空间缺乏宏观布局思路,处于抄袭和模仿阶段,提供创业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亟待提升。联合办公型及创业社区型众创空间工作重点仍聚焦硬件,在创业氛围的营造及创业资源的整合方面仍存在较大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到2020年,建设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100家以上,其中有20家以上晋升为国家级众创空间;以众创空间为载体,力争培育和新增初创企业10000家,实现毕业企业数1000家;孵化出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及新三板上市企业。为此,必须全面落实《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按照“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建设要求,重点提升众创空间专业化、平台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众创空间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围绕众创空间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搭建互联网平台,推进众创空间分类管理。众创空间按照不同的建设主体,分为政府主导型、大学科研院所主导型、行业垄断企业主导型以及民营企业主办登顿种情况。按照业态和商业模式分为产业服务型、联合办公型和创业社区型。以孵化器联盟为主体,通过构建众创空间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对所有众创空间的覆盖,加强业界机制的联系,实时查询各个众创空间内的企业入驻、孵化、投资等情况,实时监测众创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防止载体过剩。
(二)加快推进众创空间盈利模式市场化。尽管众创空间具有部分公益属性,但本质是商业运作平台,必须有市场化的盈利模式来支撑其发展壮大。一是鼓励运营主体以自有场地进行众创空间建设并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强化项目孵化服务。二是引导办公场地的提供方以股权的形式投入到众创空间的管理中,从而降低众创空间物业成本。三是推动众创空间兼并重组,加快形成品牌辐射和规模效应。
(三)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差异化专业化发展。随着众创空间行业的不断发展,提供基础的创业服务及创业资源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众创空间必须进一步凸显自身的特色优势,通过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供给,才能实现生存及发展。通过实施众创空间建设专项,推进众创空间差异化专业化发展。一是引导众创空间加快与研发设计、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成果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为入驻团队及企业提供良好保障和有力支撑。二是优化众创空间建设布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业化众创空间倾斜支持。三是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围绕优势技术领域,挖掘现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推进空间内部企业的业务对接。
(四)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与产业协同发展。众创空间与地方主导产业实现良性互动,才能催生区域经济新增长点,使众创空间有持续生存的空间与活力。一是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布局众创空间,为入驻的创业团队打通和对接上下游资源,加快形成品牌影响力。二是根据区域城市布局推动众创空间建设,形成中心城市以综合性众创空间为重点,开发区、园区以特色化、细分领域专业众创空间为支撑的建设布局。三是注重各部门产业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等乱象。
(五)加快推进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创业导师能给创客带来运营技巧、业界关系和后继投资者,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单位聘请富有经验和人脉的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创业投资人、行业专家,形成一支创业理论渊博、经验丰富的导师队伍,对创客或创业团队进行全面辅导,扶持其在实践中快速成长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