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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31 16:46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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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后补助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运行一年以上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
  二、支持方式
  以后补助方式,根据概念验证中心开展服务、遴选资助项目、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高给予50万元的补助。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2025年度面向本单位和社会开展概念验证服务项目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3.2025年度本单位概念验证遴选资助项目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4.2025年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5.2025年度促进签订的相关技术合同(协议)复印件;
  6.2025年度概念验证中心运营支出相关佐证材料;
  7.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注册并登录“科创一网通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网上提交至推荐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8月14日。
  2.项目推荐。依托高校院所及其所属医疗机构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推荐单位为本单位;依托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推荐单位为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7日。
  3.受理审查。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受理审查。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8日。
  4.纸件报送。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项目单位下载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胶装成册盖章后,报推荐单位进行审查,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591-2室。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9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如填报有误,后果自负;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规范履行推荐职责。
  2.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等的项目不予受理;故意违规申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处室
  长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韩金睿  0431-88777263
  2.“科创一网通”技术支持
  胡  静  0431-88777272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1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韩金睿,复审:曾亚琼,终审:李长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