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长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吉林大学概念验证项目执行期满的5个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6年4月27日—5月6日
受理处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联系电话:0431-88777263
受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591-2室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