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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8 15:32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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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在长高校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后补助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向市科技局报备一年(含)以上或与市科技局合作共建的概念验证中心。
  二、支持方式
  以后补助方式,根据概念验证中心开展服务、遴选资助项目、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补助。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一)《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二)2024年度面向本单位和社会开展概念验证服务项目清单;
  (三)2024年度本单位概念验证遴选资助项目清单;
  (四)2024年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清单;
  (五)2024年度促进签订的相关技术合同(协议)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注册并登录“科创一网通平台”,填报《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网上提交至推荐单位(概念验证中心所在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二)项目推荐。概念验证中心所在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查推荐。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5日。
  (三)受理审查。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受理审查。
  (四)报送纸件。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项目单位下载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胶装成册盖章后,报所在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591-2室。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5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如填报有误,后果自负;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规范履行推荐职责。
  (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等的项目不予受理;故意违规申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处室
  长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韩金睿  0431-88777263
  (二)“科创一网通”技术支持
  胡  静  0431-88777272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8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韩金睿,复审:曾亚琼,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