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长春市高校院所概念验证项目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初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 示 期: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受理处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联系电话:88777263
受理地址:长春市科技局591-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2025年长春市高校院所概念验证项目通过初审项目名单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9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韩金睿,复审:曾亚琼,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