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长春市“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本年度将启动实施长春市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一、支持方向
紧紧围绕我市确定的汽车、轨道客车等支柱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优势产业,光电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与核心技术为主要目标,支持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性应用技术研发与集成;支持开展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
二、支持重点
(一)激光技术及应用
重点支持芯片制备、半导体激光器、高功率激光器、先进激光加工、激光医疗、激光照明和红外探测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二)智能装备制造
重点支持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专用装备,以及各种先进机器人、3D打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三)检测技术与仪器
重点支持汽车、轨道客车等支柱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检测技术及仪器设备。
(四)新能源汽车
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电控系统三大核心部件,控制技术、动力传动一体化技术、动力电池材料及成组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五)文化科技创新
依托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研发特色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支撑技术与系统。重点支持在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文化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实施文化科技融合特点的集成创新和应用创新项目。
(六)医药健康
重点支持新型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现代中药、新型化学合成药物的研究开发,支持对大品种药物的剂型改造和二次提升;重点开发新型医疗器械产品;围绕鹿、参等吉林省优势中药材资源开发特色保健食品。
(七)新能源
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智能电网和储能系统等关键技术、装备及系统的开发和产业化。
(八)节能环保
重点支持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等节能新技术和装备;大气污染控防和有毒有害污染物防治技术及仪器设备的开发;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开发。
三、支持方式
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驻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在长春市域内注册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二)项目应以产学研协同创新形式组织申报。驻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与企业联合申报该计划,企业应按申报科技费数额等额匹配资金,并签订合作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和产业化基础,拥有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团队。
(三)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居领先或先进地位;有明确的创新点,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前期工作基础扎实,有阶段性成果,一般应已完成样机或样品的开发与试制。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应基本完成或已经完成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工作,申报品种已申报发明专利。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配套经费应与所承担的研究任务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的2倍。
(五)申报医药健康领域的企业,应具有先进的生产水平和完备的检验检测能力,拥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能力,申报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类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200万元以上。医药健康领域研究项目预期完成后应获得批准文件或批件受理号。
(六)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网上系统申报材料
(一)长春市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等;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4、项目配套资金来源(如贷款等)的证明材料;
5、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6、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六、咨询电话
(一)工业领域(支持重点一—五)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88777273,联系人:王文哲、王 野。
(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重点六—八)
社会发展处:88777271,联系人:赵 凯、吕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