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专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创新类)执行期满项目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 示 期:2026年3月20日—3月26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外国专家服务处(科技人才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7室(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0431-88777278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0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张磊,复审:史大棱,终审:李长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