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部分2023年和2024年吉林大学概念验证项目(医学专项)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23年和2024年立项的已经到项目执行期的吉林大学概念验证项目(医学专项)(见附件)。
二、项目验收程序及方式
1.市科技局成果处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在科创通(https://www.cckct.com)上提交项目验收相关材料,未注册过科创通账号的项目负责人须先注册账号。在左侧系统导航中选择“科技项目—填写验收材料”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市科技局受理通过后,打印纸件一式三份。
2.验收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3月2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
3.会议验收。市科技局成果处受理和审查相关验收材料,并组织项目答辩验收。
三、验收材料要求
1.科研诚信承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参加人员须签订《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并上传系统。如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将依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并纳入诚信记录。
2.参加人员签字。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填写《项目主要完成人员表(含参加单位)》下载打印,项目参加人员本人手写签字后,无需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单独报送。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及材料受理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电话:0431-88777263
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91-2房间市科技局成果处(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2.科创通技术咨询
电话:0431-88777272
长春市科技局
2026年2月5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韩金睿,复审:曾亚琼,终审:李长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