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组织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附件1-3)
二、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由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决算编制说明和相关附件组成;
2.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邮箱(cckjrc@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处(科技人才处)。
三、报送流程
1.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进行网上填报、上传附件材料,须于2025年12月31日16:00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
2.网上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对验收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须于2026年1月6日16:00前完成网上推荐;
3.网上受理。市科技局负责网上受理,受理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9日16:00;
4.纸件报送。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项目承担单位下载验收申报材料,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于2026年1月16日16:00前将纸件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处(科技人才处)。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员须与项目任务书一致;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参加人员须签订《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Ⅱ类)》、《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如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将依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并纳入诚信记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电话:0431-88777278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胡静 88777272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7室。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2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张磊,复审:史大棱,终审:李长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