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现场答辩、专家评审,2025年度长春市技术市场后补助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评审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5年12月3日--12月9日。
受理处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63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王铀,复审:曾亚琼,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