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基金+补助”方式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25年第一批“基金+补助”方式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初审、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部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日—12月9日
受理处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联系电话:0431-88777263
联系地址:长春市科技局591-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3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李禹昕,复审:曾亚琼,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