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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长春市技术市场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2 14:52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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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科发〔2025〕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长办发〔2025〕1号),加强技术服务,促进技术交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长春市技术市场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长春市域内企事业单位,有线上服务平台和一定规模的线下服务场所,能够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并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科技培训、人才培养、对外合作、科创活动等多样化服务的技术市场;
  2.每年需有明确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的运营目标;
  3.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满1年(含)以上,且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申报当年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二、补助标准
  根据技术市场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最高500万元后补助支持。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1.项目申报。注册并登录“科创一网通”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网上提交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2.项目推荐。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查推荐,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3.受理审查。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受理审查;
  4.报送纸件。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项目单位下载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胶装成册盖章后,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591-2室。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主要包括:
  1.长春市技术市场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技术市场建设相关材料;
  3.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每项活动要有工作方案、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证明材料);
  4.年度工作自评报告;
  5.项目各项资金支出明细账及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市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涉及违法的企业移送司法机关。
  六、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11月19日16:00截止。
  推荐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0日16:00截止。
  纸件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1日16:00截止。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处室
  长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王  铀 0431-88777263
  2.“科创一网通”技术支持 
  胡  静  0431-88777272

 

  

 

  2025年11月12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王铀,复审:曾亚琼,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