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吉林大学中试遴选项目执行期满的2个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示期:2025年8月28日—9月3日
受理处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联系电话:0431-88777263
受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591-2室
附件:2023年吉林大学中试遴选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8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韩金睿,复审:曾亚琼,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