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正式启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前期摸排底数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扩大政策宣传范围,跟踪做好相关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积极参评、尽早填报。
二、请各参评企业严格遵循《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填报信息并开展自评工作(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防止错报和漏报,杜绝谎报和瞒报,准确填报企业注册地、企业所在开发区、企业联系人等关键信息,正确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开展实地核查(部分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可参考评价手册,仍有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可联系评价手册中对应咨询电话。
三、请参评企业密切关注自身经营状态,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有行政处罚记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况,避免因相关问题撤销入库编号或影响后续享受支持政策。
四、根据《〈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将给予2025年度长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入库编号且在有效期内未被撤销,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等异常状态)5000元后补助支持。
评价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77285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4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张超凡,复审:刘永学,终审:王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