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长春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申报主体须为市级认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科技中介方促成交易须直接与技术输出方或吸纳方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三方协议,为输出方和吸纳方提供技术交易有关咨询、洽谈、筛选、撮合、交付等全流程服务(协议签订日期须在技术合同签订日期之前)。
3.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合同须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且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合同成交额须累计达到亿元以上,合同须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完成认定登记。
4.开展其他科技中介服务事项等。
二、补助标准
对经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为优秀、良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后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长春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后补助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基础条件材料:
1)场所面积(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图等)
2)人员学历结构情况(学历证书等)
3)相关管理及服务制度文件、服务模式情况说明等
(2)工作绩效材料:
1)服务单位数量(服务协议)
2)服务质量(服务单位对该中介服务质量评价证明)
3)社会经济效益:
①效益报告
②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③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④银行对账单
⑤促成技术转移并创造重大效益的典型案例报告等
(3)技术经纪人资质及人员情况(技术经纪人资质证书)
(4)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企业研发、高企认定、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及其他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情况,附服务报告、服务协议、发票、收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需编制目录,在右上角标注页码,并将每一份技术合同、登记证明、银行对账单对应装订)
四、申报流程
1.系统登录。登录“长春市政策网上服务大厅”点击链接跳转至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注册、登录单位账号。
2.在线填报。在“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科技项目”板块,选择“项目申报-计划类别-长春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后补助”,在线填写补助申报表。
3.上传附件。按照后补助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制成PDF文件格式对应上传。
4.项目提交。点击“提交”,提交至单位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状态显示为“待推荐部门审核推荐”。
5.审核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项目状态显示为“待市科技局受理”。
6.项目受理。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受理,项目状态显示为“项目受理”。
7.报送材料。市科技局受理后,申报单位可下载打印纸件材料,并将纸件材料一式五份(胶装、带水印、盖申报单位章和骑缝章)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推荐函,统一汇总本辖区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
五、有关要求
1.同一技术合同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财政后补助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市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涉及违法的企业移送司法机关。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查。
六、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4月25日16:00截止。
推荐审核时间:2025年4月28日16:00截止。
纸件受理时间:2025年4月30日16:00截止。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431-88777272、13664320122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0431-88777263
纸件报送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91-2室(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附件:推荐单位名单(区县科技局)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8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李禹昕,复审:张国忠,终审:孙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