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附件1-3)
二、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认真填写《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执行中期情况报告》(附件4),确保内容详实、准确,此《报告》将做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2.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3月4日前,将《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执行中期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处(科技人才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铀
联系电话:0431-88777278
邮 箱:8474306@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7室
附件:1.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应用技术类)名单
2.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应用技术类)名单
3.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创新类)名单
4.《长春市科技人才项目执行中期情况报告》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27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王铀,复审:孙守业,终审:张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