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2024年长春市技术市场后补助项目形式审查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形式审查拟参加答辩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12月9日。
受理处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63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3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张磊,复审:张国忠,终审:孙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