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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年度长春市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专家工作站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10:34 来源: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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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2024年度长春市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专家工作站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长春市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专家工作站专项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024年7月8日
  

 

  2024年度长春市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专家工作站专项申报指南

  为加快构建长春市“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全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现启动实施“2024年度长春市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专家工作站专项”。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长春市域内农业科技型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应有合作需求,具备较强技术承载能力和研发能力,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或500万元以上),能够持续提出现实或前瞻性问题,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应有切实可行的专家工作站建设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及运行管理体制,每年应给予专家工作站配套经费20万元以上,为科研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及相关配套条件,保证专家工作站正常运行。
  4、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引进国家、省和市级科技特派员并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
  二、专家工作站建设要求及任务
  (一)专家工作站建设要求
  专家工作站由站长、团队成员、办公室组成,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完善的工作制度。
  2、站长可以由本企业首席科技专家、总工程师或技术骨干担任,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也可由柔性引进的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高端人才担任(能与企业保持长期合作,签署权责明晰的合作协议)。
  3、团队成员由本企业在职科研人员或柔性引进的专家(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组成,原则上不超过10人。
  4、办公室设在申报企业,有专职工作人员,能为柔性引进的站长及团队成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保障。
  (二)专家工作站工作任务
  1、为企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2、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不包括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课题),开展联合研发和技术攻关。要有明确的创新点,有详细、可供考核的技术指标。建设期内需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3、加强人才培养,联合培养复合型科技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及其团队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三、支持方式
  执行期为两年,支持资金40万元/项。分期拨付,立项后首期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50%。
  四、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长春市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专家工作站专项申报书。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不提交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优先支持条件资质证明,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特派员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专家工作站团队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学位学历、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简要介绍(每人200字以内)。
  (五)申报单位与柔性引进人员签订的合作协议(加盖申报单位与柔性引进人员原单位公章)。
  (六)申报单位已完成的样品、样机或小试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
  (七)配套资金承诺书。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查找“2024年度长春市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专家工作站专项”服务事项,并申请办理。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7:00。
  (二)审核推荐。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在网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现场勘查、勘验情况,进行推荐。
  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7:00。
  (三)网上受理及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推荐项目进行网上受理,并会同专家进行形式审查,结果在长春市科技局官网公示。
  (四)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胶装成册报送属地推荐单位(一式三份);推荐单位汇总后连同正式推荐公函统一报送至长春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式推荐公函,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胡  静  联系电话:88777272
  (二)长春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沈相东  联系电话: 88777271 
  地址:长春市科技局576-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