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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8 14:06 来源: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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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夯实我市科技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2023年,长春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长春市在全球科研城市排名跃升到第31位,首次进入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百强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运用《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把贯彻《条例》作为提纲挈领的全局性任务,在学研《条例》中明确方向,在宣传《条例》中凝聚力量,在对照《条例》中抓好落实。一是对照《条例》抓关键,聚焦打通科技创新全过程各环节,抓好召开“政产学研协同 地校院企携手 创新引领长春振兴突破发展大会”、组建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战略合作委员会、政产学研共建创新联合体等20余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贯彻《条例》抓体系,聚焦打造立体式创新网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联合治理、科技创新法规政策、科技资金多元投入、科技难题协同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等六个方面体系化建设,推动产学研共研关键技术、共促成果转化、共建创新平台、共育科技人才、共享科技资源、共创创新长春。三是落实《条例》抓实效,聚焦释放科教资源优势、增强创新驱动长春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发展,今年,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超过1000户;通过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040户,同比增长193%;科技成果本地转化2050项,同比增长141%。
  2.依据科技政策和专项管理办法规范科技创新运行。一是强化创新统筹规划。制定出台《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办发〔2023〕22号)、《<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长科发〔2023〕95号)等综合创新政策,为创新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二是强化专项管理办法落实。围绕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支持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制定出台《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长春市产业教授选聘办法(试行)》、《长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暂行办法》、《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科技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科技创新专项规范性文件,推动创新决策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创新举措落地见效。通过政策引领,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41个,建成吉林大学概念验证中心、14个市级中试基地和8个科技产业园区,选聘50名企业人才到高校院所兼任“产业教授”。辖区内企业12个重点项目面向全国发榜,21个项目59个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促成中科院一项标志性成果在长转化,推动科技惠企政策扎实落地,通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方式兑付科技惠企资金8371万元。
  3.推进服务为民和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落到实处。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协调省科技厅将长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由6个增加到9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4026份,网上办理率、提前办结率、一次往返率、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两名同志被市政务中心评为“2023年度审批服务标兵”;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531件,发放高端人才确认函21件,22名外国专家获得“长春友谊奖”荣誉称号。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运用“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开展2023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检查,规范使用“我要执法”APP备案系统,做到“事前备案、检前亮证、检中记录、检后可评、事后可查”。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公民监督,全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0件;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0条,主动公开项目评审结果、支持名单等政策执行信息42条;全年接到群众平台来信149件,均按程序办理完毕。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要行政决策、重要合同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22次。
  4.依靠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凝聚科技创新各方力量。一是组建4个科技成果转化专班,登“门”入“室”开展扫街行动40余次,深入在长重点高校院所讲政策、送服务、解难题。二是局领导带头到吉林大学等在长重点高校院所政策宣讲,局机关结合“服务企业月”、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对接会、高企申报实务培训进行科技法规政策讲解。三是组织全局参加网上旁听庭审、在线法律知识答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四是开展《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学习民法典”、“安全生产日”、“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活动,在全市各城区70余块楼宇屏、210余块文字滚动屏播放宣传标语图片,借助长春新闻、长春科技微信号、科技局门户网站进行文字和图片讲解,营造全社会支持、各方面参与的舆论氛围。
  5.着力提升局机关科技创新法治素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工作要求,系统部署全年法治学习教育工作,常态举办干部学习培训活动,邀请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秀娟专题解读《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增强依据条例开展工作能力。落实法治自学制度,利用“学习强国”、吉林干部网络学院、长春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和党支部学习微信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学习。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顺应机构改革的科技法治建设还需谋划。此轮科技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将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资源统筹、督促检查等职能。新形势下统筹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谋划不够,探索不足。
  2.《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及配套政策宣传还需加强。《条例》的知晓率还需提高,部分科研单位、科技企业和创新平台对《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还不了解。
  3.科技创新法治宣传氛围还需营造。今年虽然在新闻媒体、户外屏幕、相关网站开展了宣传工作,但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受众群体不广泛,深入解读不够。
  4.局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还需规范。局内起草制定的文件基本由政策法规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还需要制定局内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建立起政策起草处室自我审查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党内法规专题培训、宪法法律学习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4次。
  2.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年初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解,切实推动落实。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审议科技创新政策、法律顾问聘任、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合同签订等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将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常委会提交2023年述法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3.落实好人大执法检查。迎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全面总结我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贯彻实施《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做法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人大立法推进会上作以介绍。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科技创新工作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4年,市科技局将以《长春市创新驱动三年攻坚计划》为任务保障,以《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为法治保障,以系列管理办法为制度保障,推进科技创新法治建设再深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提升。
  一是《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贯彻效能再提升。针对《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形成2024年贯彻实施《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10项重点任务,逐项任务明确思路、目标、办法;围绕《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123项具体任务,逐项条款明确2024年措施、责任、时限,重难点条款和整体性落实相结合,有效提升科技创新法治保障能力。
  二是科技创新规范化建设水平再提升。落实好现有的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和措施,着眼科技创新实践,再探索制定一批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依法维护和保障科技创新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再提升。深化对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理解,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等发文审查,加强政策起草处室自我审查,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提请长春市公平竞争工作专家会审机制,提升局内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形成公平竞争审查多重“拦截网”。
  四是科技创新信息公开再提升。强化长春市“科创一网通”云平台扩容提效,线上整合长春市科技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双创载体、服务机构等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科研团队可随时在线上发布科技成果,企业可随时发布技术需求,各类服务机构可随时发布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各类用户可在平台实现互联互动,打造成为云上科技局、云上科技大市场、云上科创生态圈。
  五是科技依法行政能力再提升。强化局党组和局机关学法用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增强科技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规范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检查。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宣传感染力、影响力。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