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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举办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第二届长春“自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经形式审查、初赛、复赛和决赛等程序,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有13家和26家企业获奖,现将企业获奖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科技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负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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