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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长春市产业教授选聘办法(试行)》和《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党组审议,2023年拟选派50名科技创新、管理及创业人才到长春市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产业教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和电话等渠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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