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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长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7 13:59 来源: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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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推进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深化产学研对接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促进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提升、量质齐升,2023年,市科技局对长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给予后补助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省级以上科技部门批准认定的在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二、支持方式

  以后补助的方式,按照2023年1-10月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的0.1‰给予资金补助,每个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要求

  省级以上科技部门批准的在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业的登记人员、必需的硬件设施等。

  四、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补助申请表;

  2.批准文件(复印件);

  3.科技部火炬中心最终确定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网站截图),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数据。

  五、申报流程

  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www.cckct.com注册——上传证明材料——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推荐——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审核——通过后纸件一式三份(胶装、带水印、盖骑缝章)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1日16:00截止,推荐审核时间为11月14日16: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11月15日1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8777272 13664320122

  业务咨询电话:88777263 张磊

  纸件报送地址:长春市科技局(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