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1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形式审查(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科技局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异议受理。
公 示 期: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
综合受理处室:发展规划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电话:88777251
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受理处室:对外合作处 电话:88777262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引导专项受理处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电话:88777263
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园区建设专项受理处室:对外合作处 电话:88777262
受理地址:市政务中心591-2房间(华新街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