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市科技局拟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水务集团等单位组织推荐一批先进生态环保领域污染防治技术,编入2021年《长春市生态环保领域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成果
2、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成果
3、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
4、低碳及节能减排技术
二、征集条件
1.方向性。技术成果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环境污染防治重点需求,先进适用,效果明晰。
2.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3.先进性。技术先进,风险可控,经济性突出,知识产权明晰,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收录、发布、推广。
三、征集流程
1.申报和推荐。请各相关部门将“技术征集通知”下发到相关单位,由申报单位填写《长春市生态环保领域污染防治示范技术项目申报书》,打印(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加盖组织推荐部门公章后在项目征集期内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市政务中心新办公楼576-2房间)。
2.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和项目推荐主管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初步确定入选目录技术。
3.公示与公布。对初步确定入选目录技术名单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届时无异议的将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发布。
四、征集时间
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30日
五、咨询方式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张俊峰
联系电话:88777271
邮箱:271427909@qq.com
2021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长春市生态环保领域污染防治示范技术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