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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科发〔2021〕3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长科规〔2020〕1号),通过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现备案吉林高分遥感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为2020年度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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