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2019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1周。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项目承担单位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异议受理处室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市政府1410房间)。
公 示 期:2019年7月25日—7月31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受理地址:市政府1410房间(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电话:88777251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2019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4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