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27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了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补助工作的通知》(长科发[2018]36号)要求,现将拟补助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户,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在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科技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负责异议受理。
公 示 期:2018年11月26日—12月2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
受理地址:市政府1410房间(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电话:88777251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2018年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补助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