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告了第四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长春市有80户企业入库。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据自主评价、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的。
2021年,我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激励等方式鼓励我市中小企业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才能申报当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吉林省第四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共106户,长春市入库企业占全省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