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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征集】关于开展第二批长春市专家工作站(农业领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5 14:03 来源: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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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提升“十大”优势产业科研水平,市科技局决定开展第二批长春市专家工作站(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工作站”)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工作站是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为原则,以我市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为纽带,企业培养和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的科技研发机构。
  (一)工作站职能任务
  1.开展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2.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开展联
  合研发和技术攻关。
  3.引进高端人才及其团队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共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乃至产业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4.与人才及其团队探索共建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联合培养科技人才。
  5.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站运营模式
  工作站采用“科技管理部门推动、高端人才参与、市场化运作、建站单位管理”模式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专家、科技型企业作用,集聚专家资源,依托创新团队开展工作。
  工作站由站长、团队成员、办公室组成。
  1.站长可以由本企业首席科技专家、总工程师或技术骨干担任;鼓励柔性引智融智,由国内外在该领域与企业保持长期合作,签署权责明晰的合作协议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高端人才担任。
  2.团队成员由本企业在职科研人员或柔性引进的专家组成,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办公室设在依托企业,应安排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支持重点
  1.围绕健康食品产业链,推动农业由原粮生产向鲜食玉米、休闲食品、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等绿色化、多元化食品供给方向拓展。
  2.围绕玉米化工产业链,推动玉米加工由淀粉、酒精初级加工产品向聚乳酸、丙交酯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换代。
  3.围绕优质大米产业链,推动稻米产业向精品化、品牌化方向提升。
  4.围绕特色农业产业链,推动特色产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向种苗研发、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方向迈进。
  5.围绕饲料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农牧业循环经济,推动粮牧结合、过腹增值,把优质粮食资源转化为优质饲料、健康畜产品。
  6.围绕肉牛产业链,推动肉牛产业向良种繁育、集约养殖、精深加工、全产业链方向升级。
  7.围绕生猪产业链,推动生猪产业由调出生猪向调出肉产品和餐桌食品方向转型。
  8.围绕肉鸡全产业链,推动肉鸡由分割冷鲜肉向全产业链和食品终端化方向延伸。
  9.围绕梅花鹿产业链,推动鹿产品开发向系列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10.围绕农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大力推进畜禽血液、内脏等副产品深度加工,积极开发牛血蛋白、凝血酶、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血红蛋白粉、肝素钠等系列生物制品,大力发展清真蛋白肠衣、高端特膳食品等精深加工产业;鼓励开发秸秆生物质柴油、玉米花丝健康饮品、稻壳活性炭等深加工产品。
  在满足申报要求、同等申报条件下,优先支持玉米化工、优质大米、肉牛、肉鸡、农畜副产品深加工等未建立工作站的产业。每个产业建设1-3个工作站。
  (四)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
  2.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符合支持重点方向。
  3.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2%或实际投入经费数额500万元以上。
  4.申报单位具有或引进的研究开发人员10名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研究开发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0%。
  5.工作站站长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如符合《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7〕50号)所列《长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人才,优先认定。
  6.申报单位拥有长期稳定的经费来源和保障能力,具备承接重大项目的条件与能力;原则上依托单位每年应给予工作站稳定经费投入在2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科研项目开展及运营管理)或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在40万元以上。
  7.申报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引进国家、省和市级科技特派员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认定。
  经认定的工作站择优列入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进行管理,给予补助经费支持。
  二、申报材料
  (一)长春市专家工作站(农业领域)建设申报书(附件1)。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1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近三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不提交2021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优先支持条件资质证明,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特派员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工作站站长及主要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学位学历、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简要介绍(每人200字以内)。
  (五)申报单位与柔性引进人员签订的合作协议。
  (六)申报单位已完成的样品、样机或小试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
  三、组织申报
  (一)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县(市)、区和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作站建设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出具现场勘查、勘验情况报告,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5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工作站建设的申报材料,连同正式推荐公函送至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三)申报截止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东东
  联系电话:88777271
  联系邮箱:cckjjnsc@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政务服务中心576-2室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