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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外委研发备案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求,外委研发需备案一款内容。请问此类备案如何办理?是否需向贵局相关部门报备?--“《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 号)第六条规定: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
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委托研发与合
作研发项目应签订合同,委托、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
记”
2024-03-05 15:33:46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科技创新中心工作人员已于3月5日16:10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明确告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程序。

2024-03-06 10:30:59